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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渐远的旋律》 (第1/2页)
物理学告诉我们,要把一个空间清空,最有效的方法是排成真空。但在情感的领域里,清空一个人的痕迹,往往需要一种叫做「封箱」的仪式。 毕业典礼後的三天,宿舍走廊满是透明胶带撕裂的「吱啦」声。那声音尖锐且刺耳,像是在这四年的时光上划下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口。我看见原本堆满吉他谱和泡面碗的书桌,现在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灰尘。那层灰尘安静地覆盖在木头纹理上,像是在为这段青春默哀。 我蹲在地上,手里拿着最後一个纸箱。这个箱子要装的东西不多,却重得让我直不起腰。 「林鸿运,你真的要把这把琴留下?」阿凯站在门口,手里拎着两袋沉重的行李。他的汗水打Sh了系服的背部,留下一块深sE的、像是不规则岛屿的印记。 我回头看了一眼靠在转角的那把吉他。琴弦有些暗沉了,琴身那处磨掉漆的地方,像是一只沉默的眼睛,正看着这场即将到来的离别。 「它属於这间学校,不属於流浪者的背包。」我轻声说。 我没告诉阿凯,我是怕带着它,我就永远没法在异国的土地上,学会如何唱一首没有「方琳琳」的歌。那把琴装载了太多的橘sE街灯,如果带着它,我怕我连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都会听成那首《夜曲》。 我拿出那张早已准备好的记谱纸,在背面写下那句:「给下一个想用旋律陪伴的人。愿你的旋律,能有幸被听完。」 我把纸条塞进琴弦与指板的缝隙中,那个位置,曾经是我最想教她按下的第一个和弦。 「你这人啊,连告别都Ga0得像是在写遗嘱。」阿凯叹了口气,走过来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力道很大,大到让我感觉到一种真实的、属於兄弟间的痛感。「出国走走也好。林鸿运,如果哪天想弹琴了,随时打给我,我帮你买一把最贵的送过去。」 「谢了。」我笑了笑,那笑容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显得有些寂寥。 我们关上了宿舍的门。那声闷响,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激起了长长的回声。我知道,当这扇门再次开启时,里面住的将会是另一个对未来充满幻想、却还不知道遗憾为何物的十八岁男孩。而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毕业典礼那天,T育馆里的温度高得让人几乎窒息。空气中混杂着鲜花、汗水与廉价香水的味道,形成一种名为「离散」的气息。 在那片黑压压的学位袍海洋中,我一眼就看见了方琳琳。她坐在企管系的第一排,背脊挺得笔直,像是一杆永远不会弯折的标枪。她的学位帽戴得极正,在那层庄严的黑sE下,我看见她颈部那道熟悉的、乾净利落的弧度。 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校长念到她的名字。 她站起身,走向台前。那一刻,yAn光穿透T育馆高处的气窗,正好落在她的肩膀上。她看起来是那麽地闪闪发亮,那麽地符合这世界对「优秀」的定义。她要去北方了,要去那间听说即便入冬也只会落下连绵Y雨的名校研究所,去完成她父亲那句「人生不能有误差」的JiNg密规划。 而我,只是坐在角落里的一个、甚至没能上台领奖的吉他手。 拨穗礼结束时,T育馆里爆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无数的学士帽被抛向半空,像是一群断了线的黑鸟,试图飞向自由却又最终坠落。在那个混乱且狂欢的瞬间,方琳琳转过了头。 在那一刻,周遭所有的喧嚣似乎都消失了。音响里的奏鸣曲、同学们的尖叫声、甚至是空气流动的声音,都在我的世界里戛然而止。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错。那一场对视,只有短短的三秒钟。 第一秒,是惊讶。她大概没想到我依然在看她,依然在那个她熟悉的座标上。第二秒,是愧疚。我看见她的眼底闪过一丝波澜,像是冷静的湖面被投入了一颗微小的石子。第三秒,是决然。她在那片黑sE的帽海中,对着我轻轻点了一下头,然後迅速转过身。 那三秒钟,是我这辈子听过最漫长的休止符。 我没有追上去,甚至没有举起手挥一挥。我知道,方琳琳已经在心里把这段旋律封存了,她正走向一个没有吉他声、只有JiNg密数据与美好前途的北方雨城。而我,也该走向我的荒野了。 「再见了,钢铁学妹。」我在心里轻声说。那声音很轻,轻到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毕业後的两个月,我办好了手续,背起行囊去了欧洲。 我不是去追求音乐梦想,我是去「放逐」。我想去一个听不懂中文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知道「林鸿运」是谁的地方。我想去一个,空气中没有樟树香气的地方。 我先是在l敦待了一阵子。那里的雨很多,细细密密的,打在古老的石砖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每当下雨的时候,我会坐在泰晤士河边,看着灰sE的水面。我发现,即便身处千里之外,雨声依然会自动在我的脑海里转化成《夜曲》的节拍。 「该Si的双子座。」我会对着河面自嘲。我的脑子里像是有一个坏掉的复读机,不断地播放着那些破碎的画面。 後来我去了南欧。巴塞隆纳的yAn光很烈,烈到能把皮肤晒得发疼。我试着去听那些激昂的佛朗明哥吉他,试着用那种狂野、焦灼的频率来覆盖心底那种清冷、橘sE的音符。 我开始在不同的城市间穿梭,像是为了躲避某种无形的追捕。我刻意不碰吉他,刻意不去联络阿凯或小璇。我以为只要我走得够远,只要我见过的风景够多,方琳琳这个名字,就会像是一张被洗旧的照片,最终褪成一片空白。 但遗忘不是一种「抹除」,而是一种「习惯」。 我习惯了在深夜看着异国的天空,假装自己不记得那盏忽明忽暗的街灯;我习惯了在看见白sE连帽外套时,忍住不去寻找那个马尾的身影。 在流浪的一年多里,我做过餐馆洗碗工、在农场采过葡萄,也曾在街头当过临时的导游。我的生活变得杂乱而无章,与方琳琳那种JiNg密规划的人生完全背道而驰。 直到有一天,我在布拉格的一个广场上,看见一个盲人乐手在弹奏大提琴。 那音乐低沉且厚重,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淡然。我站在人群中,突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我发现,我不需要遗忘她,因为她已经成了我灵魂底s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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