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星宇仙_第五章 陈家家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章 陈家家主 (第1/2页)

    嵩州自古多风云。

    北有栖凤森林,妖气深藏;东临滔滔东海,浪卷风雷;西接h沙漫天的西漠,风刀霜剑;南依蛮荒南疆,瘴毒丛生。如此天地交会之处,自然成了世家宗门争雄之地。

    嵩州五大世家,其名早已传诵千载:陈、唐、欧yAn、南g0ng、谢。

    其中陈家,凭凤鸣城立足嵩州中部,又以炼器之术称雄一方,历代家主皆不敢有丝毫懈怠。也因此,陈家自几千年前起,便有一条铁律——

    家主年逾六十,必须退位。

    退位之後,专心修行,以求更上一层;而年轻一代则提前接掌族权,确保陈家不至青h不接。这条规矩行之久远,早已刻进陈家血脉之中。

    此刻,凤鸣城内,陈家内堂议事厅。

    大殿高阔,青石为地,两侧立着雕刻JiNg细的金属烛台,蜡烛火焰被灵气包裹,燃而不烟。正前方悬着一面刻有「陈」字的玄铁牌匾,厚重简朴,透出阵阵威压。

    主位上,一名三十许岁的男子端坐其中。

    他身穿深青sE家主袍服,衣角绣着象徵陈家传承的凤纹与器纹,眉宇清峻,目光沉稳。这便是五年前自父亲——前任家主陈文礼——手中接过族长之位的陈家现任家主:陈天繁。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然而在这短短五年之中,陈天繁已然将陈家上下整饬得井井有条。族中纪律严明,号令一出,无不遵行。这份威信,一半来自他身为家主的名分,另一半,则是亲自一步步立起来的。

    此刻他端坐堂上,并未特意放出气势,却自带一GU不怒自威之态。那是一种长久掌权者无形中养出的气度。

    堂下分列两侧,皆是陈家地位颇重的长老与重要子弟。

    左前座,一名须发半白的老者略略前倾,沉声说道:

    「家主,那些刚从各村搬进来的旁系之人,暂居之地已经安排妥当了。」

    此人名为徐长青,族中人称徐老。原为前任家主陈文礼的家臣,跟随陈家数十载,功劳颇多。只是不知是X格使然,还是看惯了人情冷暖,他对人一向不冷不热,言语如刀削木,y而直。

    陈天繁微微点头,道:

    「辛苦徐老了。」

    徐老神情不变,只淡淡回了一句:「份内之事。」

    这样的态度,若换作旁人早已觉得刺耳,但陈天繁早知他X子,倒也不以为忤,只略一点头,就顺势把话题带开。

    他转向右前方,目光落在一名容貌俊朗的青年身上。

    「二弟,栖凤森林之变,探得如何了?」

    那青年约莫二十多岁,眉目之间与家主有三分相似,只是多了几分灵动。此人正是陈家现任家主之弟,族中年轻一辈中颇有名望的陈天荣,现掌管家族暗卫。

    「禀家主。」

    陈天荣起身,拱手回道,「这几个月来,暗卫不断深入栖凤森林各处探查。综合各方线索,似乎有几头强大妖兽,正在暗中争夺妖王之位。」

    「妖王?」

    议事厅内原本还算平稳的气息,微微一滞。

    陈天繁目光一沉:「可有查探出实力如何?」

    陈天荣深x1一口气,字句清晰地说道:

    「从暗卫回报的迹象推断,若真有妖王出世,其实力只怕至少在五级以上。甚至……不排除超过五级妖兽的可能。」

    短短几句话,落在堂中诸人耳中,却如闷雷炸响。

    「什麽,五级?」

    「你确定是五级?」

    「五级妖兽……」

    席间立即响起一阵细微却压抑的议论声,哪怕是平日沉稳的长老们,此刻神sE也难掩凝重。

    现今修真界,早已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境界划分。

    人族修士,自引气入T之後,依序分为炼气、Ye旋、成丹、凝神、出窍五大阶。传说再往上,便会受到此界天道排斥,被迫飞升到更高一层界面,那已是常人难以窥伺之秘了。

    妖兽一脉,与人族不同,依血脉与妖力强弱,分为一至九级。

    人族与妖族之间,早有对照:

    一级妖兽,约当炼气期修士;

    二、三级、四级,分别对应Ye旋初、中、後三个阶段;

    五、六、七级,则相当於成丹初、中、後期;

    八级妖兽,已是凝神之境,据说能脱去兽身,开灵智、化人形;

    九级,则堪b出窍,传言与人族一般,同样会被此界天道推往更高界面。

    只是这些说法,大多停留於古籍与口耳相传。在场之人,别说八、九级,就连五级以上妖兽,多半也只是听过,未必亲眼见过。

    但不需要见过。

    光是知道「五级妖兽」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就足以让在场所有人心头一沉——

    那是成丹期的战力。

    而妖兽之道b人族更难,能修到五级以上者,无不是从血与火中踏杀出来的凶戾之物。单论战力,往往远超同阶人族。

    一时间,议事厅内竟静默下来,只听得见烛火轻微的跳动声。

    连一向冷静的徐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