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新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贯彻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创新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落实《关于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工作的方案》(鲁轻院教字〔2011〕3号),推进创新课程建设,实现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文件精神,现将创新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要求
具体申报立项要求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附件1)。
二、申报立项程序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所申报的创新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对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经学校批准后立项建设。
联系人:董成稳
电话:89631070
附件:1. 《山东轻工业学院创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鲁轻院字〔2011〕71号)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