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拼搏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主动学习、自主成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我校继续开展2013年度“校园十佳、百优学生”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名次历次居班级前10名以内(含);所有必修(含限选)课考试必须一次通过。
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学业规划,有科学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具有强烈的主动学习、自主成才、高端就业的意识。
4.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4.如果候选人为大四学生,则必须已网上签约就业,或已考取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士官等,出国留学者必须已获得录取邀请函,自主创业者已办理营业执照。
5.近两学期,所在宿舍的公寓检查成绩一般应在C级以上(C级不得多于三次)。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包括通报批评)。
符合以上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曾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有关科技活动中表现优异者。
3.在学习、社会工作、见义勇为、关心帮助同学、勤工助学、自立自强等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时间安排:
5月14日下午3点前请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团总支(机电楼A210):
1、“校园十佳、百优学生”候选人汇总表(一式一份)和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2、“校园十佳学生”候选人需同时上交一份事迹材料(主要是学习方面),2000字左右(只要电子版)和各种支撑材料(纸版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
推荐表下载: webroot/attach/2013/5/10/1368148519.doc
汇总表下载: webroot/attach/2013/5/10/13681485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