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进入五月份以来,校内外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为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有序、和谐的学生生活秩序,根据5月18日和5月25日校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生的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各学院要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学工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2.学生因事外出必须严格按照请销假的相关规定办理,要掌握学生去向,有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要随时与学生取得联系。
3.每周五下班前,各学院要把本周的学生工作情况上报学生处,尤其有关学生安全、重大违纪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4.要制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营造“文明、安全、和谐、有序”的毕业生离校环境,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5.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6.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
7.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党员在遵纪守法、安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增强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严禁学生干部、党员带头或参与打架等违纪行为,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将严肃处理。
8.全体辅导员要走进学生公寓,及时发现和消除学生公寓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学生处将进行统计和管理。
9.夏季天气炎热,要做好学生的情绪稳定工作,引导学生安心学习,同时,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健康和用电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近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检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恶性事故发生。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7日前上报学生处。
四、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对学生的校外住宿进行清查整顿,杜绝学生夜不归宿和私自租房情况的发生。对于校外住宿学生,要掌握它们的基本情况,教育学生维护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和休息。
各学院要切实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出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如有瞒报、漏报者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