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日,3月3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4月1日(星期日)补4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
2、放假期间,请各班级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外出回家的同学应合理安排行程,保证按时返校;留校的同学应注意合理安排起居,防范陌生人进入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老师及学校保卫处0531-89631662。
3、毕业生同学应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好考研复试、联系考察就业单位等事项,抓住就业签约的黄金时期进行签约。
4、回家祭扫的同学应注意举止文明,注意防火。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