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复查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3年普通专升本考生成绩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复查,只限复查笔答试卷全卷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答题卡成绩不进行复查。
2、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生源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本表由学校留存备查,不上报)。
生源学校审核同意后,将同类别同科目成绩查询考生信息分别按《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查生源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所列格式进行汇总,《汇总表》中的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主考学校、考场号、座位号字段均需填写,不能空缺。
3、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和《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查生源学校汇总表》于5月24日前到我院监察室办理有关手续,或将该汇总表寄至我院监察室(应确保于5月24日前寄到,逾期不候)。我院将组织评卷学校相关人员统一进行试卷复查。
4、评卷学校要本着对考生负责、对国家选拔人才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试卷复查。复查时不得将试卷密封线完全拆开,不得允许考生以任何方式接触试卷,查询时必须要求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对查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5、查卷结束后,评卷学校复查工作负责人应在《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查询生源学校汇总表》上签字认可,并复印一份留存。经核查考生成绩无误的可将原件直接寄至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6、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生源学校要做好考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对他们明确表示一定会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同时,评卷学校教务处要将《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查生源学校汇总表》连同有问题的考生试卷于5月27日之前一同报我院监察室由专家审核处理。确属有误的,由我院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监察室电话:0531-86162757。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2、2013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查生源学校汇总表webroot/attach/2013/5/22/136919288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