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园十佳、百优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4-28   浏览次数:327

 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园十佳、百优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             评选条件

1、  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名次历次居班级前10名(含10名);所有必修课(含限选)课考试必须一次通过。

2、  近一学年内,公寓检查中没有D级宿舍。

3、  符合以下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选:

     增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在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有关科技活动中表现优异。

     在学习、社会工作、见义勇为、勤工助学等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二、             上报要求

1、在附件中下载推荐表,个人相关信息、事迹一定填满。纸质版一式两份,反正面打印。纸质、电子版一起报送。

2、申请校园十佳同学上交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和各种支撑材料复印件。

3、上述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4日周日晚1900交至机A212,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14-4-28

十佳百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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