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园十佳、百优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 评选条件
1、 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名次历次居班级前10名(含10名);所有必修课(含限选)课考试必须一次通过。
2、 近一学年内,公寓检查中没有D级宿舍。
3、 符合以下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选:
① 增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② 在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有关科技活动中表现优异。
③ 在学习、社会工作、见义勇为、勤工助学等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
二、 上报要求
1、在附件中下载推荐表,个人相关信息、事迹一定填满。纸质版一式两份,反正面打印。纸质、电子版一起报送。
2、申请校园十佳同学上交一份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和各种支撑材料复印件。
3、上述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4日周日晚19:00交至机A212,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14-4-28
十佳百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