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4]19号)文件精神,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举办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现将我校2014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无重修科目;
2、热心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等
5、本学年已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评审材料、纸质材料报送。
每班限报一个名额,申请学生认真、如实填写附件《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2014年度)》,按照推荐表第二页填表说明不得填写有误,在校表现一定填满,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月18日周日晚19:00-20:00交到机电楼A212,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