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至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贷款表格。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其中,申请贷款金额应以学费+住宿费。
2、申报年级为2012、2013级在校在校生。2011级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特殊原因,不再建议申报。
3、报送日期:2014年6月11日晚 19:00-20:30 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表格交到机电楼A212。
4、暑期学生办理贷款手续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4年助学贷款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