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次数:191
为加强高校与各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交流合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感受到助学贷款政策的温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文件精神,2014年,学校拟征集部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志愿者,协助各地市(县、区)开展暑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意义
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倡导、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志愿者活动,为学生提供基层学习锻炼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机会,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也作为展示学校风采的窗口。
二、组织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志愿者协调管理工作。学生志愿者根据学校建议和属地情况,自愿结合为工作小组(每小组5名学生左右),选举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负责本小组工作。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1、学校负责与各县(市、区)联系接洽,各学院负责推荐优秀学生,利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奔赴各县(市、区)助学贷款工作第一线,协助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作为长期联系员,协助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做好回收贷款时学生的沟通与联络。
2、生源地就近工作。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县(市、区)生源对象为主,安排到有需求的县市区。
3、择优原则。参与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准则,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活动流程
(1)学生在所在学院报名;(2)学院筛选学生志愿者,并填写《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报名信息统计表》,6月25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学校确定志愿者名单,成立志愿者工作小组,并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相关培训;(4)学校负责与相关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工作事宜;(5)七、八月份按县区需求赴各县区开展活动;(6)学校组织必要的调研、慰问活动;(7)十一、十二月份志愿者协助各县市区联系失联大学生生源地还款;(8)年底志愿者上交志愿地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小结;(9)学校汇总整理年度工作情况,形成明年志愿者工作计划。
五、其他事宜
1、志愿者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学校联系各地市具体安排;
2、每年学校根据地市反馈情况对学生志愿者进行评选,选拔一定数量的工作小组和优秀志愿者,由学校进行表彰。
附件: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报名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