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核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休停复退学、延长修业年限、一学年小于18学分需退学试读学生名单。注意事项如下:
1、各单位必须逐个核对学生获得学分情况,审核范围包括学生所有课程获学分情况:正考课程(必修课、限选课、通选课)、重新学习课程、补考课程所获学分。
2、同时统计逾期两周不报到学生名单,包括休学、停学期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请按相应信息补充在休停复学名单后。
3、各单位将核对结果标注在备注栏中,因时间紧、处理情况较多,请各单位发现不同表中重复出现学生名单,按从重原则处理,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包括学分不达标退学名单)。
4、核对结果报送时应加盖学院印章,学院负责人签字。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9月22日(周一)前将核对结果反馈回学籍管理办公室。
附件:1、休停复退学生名单.xlsx
2、11、12、13级延长修业年限名单.xlsx
3、一学年小于18学分学生名单.xlsx
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