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规则:
1、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科目,并至少获得学习奖学金或素质奖学金一次;在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学生工作突出者,将酌情优先考虑。申请个人需要填写《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国家助学金:
上交过《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习成绩优良,学习勤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
评选名额已发到各班班主任邮箱,请班委主动联系班主任进行评选。
10月21日(周二)晚18:30.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机电楼A212办公室,上交《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结果汇总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反正面打印到一张纸上)、《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反正面打印到一张纸上)。相关文件在附件中。
附件: 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结果汇总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