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评选工作:
1、学生入学后及时了解各年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严格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要求,并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统一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包括首次申请的、再次申请的和2014级新生)进行认定。
2、10月9日周四晚18:30,请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报机电楼A座212。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