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退宿及宿舍内物品
(1)退宿办理人员。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请各学院每个毕业班指定两名负责人(男、女各1 人)负责本班退宿手续的办理。
(2)各宿舍物品(门窗、电话、桌椅板凳、床板、家具、水龙头、卫生工具)务必保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退宿手续办理。6 月21 日—23 日,各班负责人对本班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先行自查,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照价赔偿,自查后由各公寓值班室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由物业工作人员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上盖章。
2.宿舍卫生
(1)毕业生所在宿舍卫生务必打扫干净,个人物品收拾干净,垃圾清理入箱。
(2)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于6 月28 日组织专人对毕业生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结果于6 月29 日通报到各学院。
3.钥匙上交
毕业生宿舍钥匙上交至各学院上报的班级负责人,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以宿舍为单位统一用绳子穿好并标明宿舍号(绳子、标签可到各公寓物业处免费领取),各负责人离校时由物业工作人员对各宿舍进行复查后交各公寓值班室。
4.贵重物品出门
电脑等贵重物品出公寓时请出示电脑证,电脑证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收回,无电脑证者到各学院学工办开具证明,持证明方可出楼门。
5.电费余额退还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办理,各学院负责将本学院毕业生房间电卡收齐并将电卡持有人的建设银行卡号、姓名、院系、学号进行统计,按规定时间到后勤楼104 办公室进行电费余额的查询、退还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2)具体办理时间:
6 月10 日上午:外国语学院、工商学院
下午:机械学院、信息学院
6 月11 日上午:电气学院、文法学院
下午:化工学院、理学院
6 月12 日上午:材料学院、艺术学院
下午:轻工学部
(3)电费余额查询核实后,由财务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退还。各院系及时告知提前离校的同学银行卡不要注销,以免无法退还电费余额。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安排,6 月12 日后将不再办理。
6.宿舍封闭
毕业生离校时间为2015 年6 月24 日至6 月26 日上午12:00,6 月26 日12:00 之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毕业生住宿,请各学院提醒本学院毕业生按时离校。
7.宿舍巡查
近期为毕业生离校的关键时期,请各学院加强平时特别是夜间巡查,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寓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认真做好2015 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处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