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征兵工作现已开始,为配合山东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我校大学生的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时间与阶段
即日起至7月31日。(女生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起至8月5日止)。7月31日至8月10日为体检阶段;8月11日至9月9日为政审定兵阶段;9月10日至9月31日新兵起运阶段。新兵入伍时间从9月1日算起。
二、学生报名审核程序
1.从高校所在地入伍:学生用学信网账号从“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等表格,由学院(部)签署意见(不需要盖章),统一收齐后交至学校武装部办公室(机电楼B225)。具体报名体检时间以学校所在地通知为准。由学校武装部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并办理各种手续。
2.从生源所在地入伍:学生下载以上表格,其中《登记表》由所在学院(部)负责签署鉴定意见后统一盖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由学院(部)统一交至计财处收费科和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至生源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具体报名体检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三、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从高校所在地入伍的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由我校武装部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从生源所在地入伍的学生在定兵后,各学院(部)务必将入伍学生的由当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收齐后交至学校助学管理中心。
四、学籍管理
1.新生入伍:新生报到开学后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
2.在校生入伍: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停学报告》,由学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后,附上个人停学书面申请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办理停学手续。从高校所在地入伍的学生由各学院(部)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交至学校武装部办公室统一办理。从生源所在地入伍的由学院(部)指导学生直接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3.服役期满学生仍需完成学业的请及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符合调整专业的请及时向学院(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
五、就业派遣
应届毕业生入伍除正常办理手续外,由各学院(部)统计信息报就业指导中心。
六、入伍信息统计
采取动态统计模式,各学院(部)加强对入伍学生及服役期满学生的跟踪,每年11月份上报信息,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问题说明
1. 征兵入伍条件参考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2. 表格填写中的几个问题说明:《登记表》上“学校所在地”一栏,请选择“长清区”;“应征地”一栏,如从高校所在地入伍,请所择与“学校所在地”一致的“长清区”;如从生源所在地入伍,请选择与原籍所对应的地方武装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表》中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请写: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请选择“存入银行”,银行账号用本人在校期间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账号,以便于及时转款,金额由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和计财处收费科核实后统一填写。
2.从高校所在地入伍的,请尽量在暑假前办理好各项手续。从生源地入伍的请各学院(部)尽量督促学生在放假前将学校需要盖章签字的手续办理完毕,需交回学校的材料在学生入伍之前收齐上交。若有需要,请各学院(部)暑假安排人员负责学生政审。
八、基本要求
1.各学院(部)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具体从事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其它负责工作另行通知),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程序咨询、手续办理等工作。由学校武装部、学生处统一安排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可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学习相关政策: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QQ群:316158677
3.未尽之处由学校武装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