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专业(双学位)学生交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8-29   浏览次数:120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实行第二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暂行办法》,20122013以及2014凡获准修读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须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凡是自愿放弃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者请尽快提交申请报告(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二专业(双学位教学院长签字盖章)至学籍管理办公室。91日前,学生应将本学年的学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扣缴学费的建行卡里,由财务处统一划拨(具体数额见附件),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专业(双学位)学习资格。请通知到相关学生。

2012级二专业双学位交费名单.xls

2013级二专业双学位交费名单.XLS

2014级二专业双学位交费名单.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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