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张猛   发布时间:2016-05-13   浏览次数:166

各班级:

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创业实训增强大学生创业实践技能,大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广大大学生提供一个助力创业发展的事业平台和实现青春梦想的展示舞台,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电子商务专项赛本届大赛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两项专项赛由共青团四川省委、绵阳市人民政府承办,共青团绵阳市委、中国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协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1.项目须符合互联网与商业贸易活动的结合,或基于互联网对传统商业贸易产业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三农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校园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康养电子商务、其他类电子商务等。

2.竞赛分实践类、创意类分别进行比赛,实践类为已经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创意类为还没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参与其中一类比赛。

3.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每所学校两类项目最多共可申报3项,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进入终审决赛后,参加终审决赛答辩的人员不超过3人,均需为团队核心成员。

4.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均可参赛。

5.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5月30日前,各学院(部)自行开展项目筛选,推选项目参加校赛。

6月15日前,进入全国复赛的项目需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过时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7月10日前,举行全国复赛。全国评委会通过网络评审确定进入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实践类50个、创意类50个,并公布名单。

8月29日9月1日,举行全国终审决赛。由全国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关于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海尔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青年创客专项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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