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补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243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发鲁学助(20177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应全面、及时的对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认定、变更。对于家庭突发变故导致学生经济困难、建档立卡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调整、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具体说明:

1.家庭突发变故导致学生经济困难的同学需要重新上交纸质版的相关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和家庭情况认定表),如有建档立卡同学同时上交建档立卡证明。

2.20169月份只交建档立卡证明的同学需要补交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情况认定表。

   以上两种情况的同学于4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026914058@qq.com,纸纸板证明材料原件以班级为单位于47日晚6:00-8:00统一交至机电楼A305室。

注:如班内没有以上情况的同学,也需要向邮箱内发送邮件,注明“无”。以备对班级上报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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