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本学期初将对16/17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情况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学活动仍通过旧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16/17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以班级为单位,对所任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评价。
2、教师评学工作主要从学习态度、学风、学习效果、满意程度四个方面综合考虑,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个等级对学生整体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3、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下的“教师评学”进入评学系统。请注意系统中如有学生班级显示为2016级的,实际为重新学习学生,教师打分后系统不做统计。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评学工作。
5、教师评学系统开放时间:9月1日——9月21日。
6、评学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评估中心。电话:89631693。
教学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