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0号)、《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5号)、《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财教[2007]36号)等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2018-2019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我院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标准:
资助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a)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处分;
c)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d)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乐于奉献;
e) 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行为,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f)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三、资助额度及名额分配:
本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
一档(2000元)
二档(3000元)
三档(4000元)
| 一档(2000元) | 二档(3000元) | 三档(4000元) |
15级 | 2名 | 2名 | 2名 |
16级 | 2名 | 2名 | 2名 |
17级 | 2名 | 2名 | 2名 |
18级 | 2名 | 2名 | 2名 |
四、班级报送材料
1、附件1:《2018-2019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结果汇总单》(纸质版+电子版)
3、附件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结果汇总单》纸质版
各班级收齐,各班班长请于10月10日(本周三)晚18:00-20:00上交到机电楼A305助学部,电子版现场U盘考取。
如有问题请联系助学部:
马德超 手 机:15621895951 Q Q:184684820
王立苍 手 机:15315766479 Q Q:2221396674
五、有关附件附件
附件12018-2019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18-2019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结果汇总单.doc
监督电话:8963113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