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对应的复试小组,复试工作要求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复试
(一)招生学科(领域)
按照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复试名额,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比例为1:1.3,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当提高复试比例,不高于1:1.5。考生在6小时之内不接收复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同学只带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学院(所)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复查,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将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提交本学科(领域)领导小组。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笔试命题、阅卷按照研究生处要求由相关院所组织。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现场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理学考生调剂到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必须在初试科目中统考高等数学,且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均符合国家线(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调剂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5、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2、本学科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本学科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报研究生处,并在各复试小组面试地点张贴。
本学科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本学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2小时之内确认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科(领域)有权按照排名进行补录。
五、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考生报考学科和调剂志愿分别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所、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上对学科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科(领域)提出申诉。
六、违规处理
学院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8354156831(工作时间开通)
投诉电话:18354156525(工作时间开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