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精准认定和精准帮扶,提高精准资助工作成效,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认定依据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认定的原则、对象、程序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困难等级划分标准,详见《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山东省科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
三、学生申请报送材料
(一)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二)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及长期患重病(父母或本人大病医疗病历、医疗明细)、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学院(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019-2020学年)》(附件3)电子版
四、班级报送材料
(一)本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支撑材料
(二)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学院(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019-2020学年)》(附件3)电子版
(三)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学院(校区)困难认定工作记录》(附件4)纸质版
(四)本班级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电子版
五、报送时间:2019年9月27日(周五)17:30-21:00
报送地点:机电楼A305
联系人:徐广飞19861407801
六、学院监督电话:89631133 邮箱jxxy@qlu.edu.cn
附件1-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学院(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2019-2020学年).xlsx
附件4-学院(校区)困难认定工作记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