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 号)、《齐鲁工大学字〔2014〕6号关于修订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9-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标准
资助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处分;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乐于奉献;
5、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行为,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额度
1、本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
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2、根据学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机械学院共266人,人均3300元。学院拟分配一档(2200元)83人,二档(3300元)100人,三档(4400元)83人。
四、班级报送材料
1、附件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3、附件3:《班级评议记录表》(纸质版)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各班班长于11月12日(周二)晚18:00-20:00上交至机电楼A217,电子版U盘现场考取。
如有问题,请联系助学部徐广飞:19861407801 QQ:2685104566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3.班级评议记录表.doc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7日